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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哺乳期發(fā)現丈夫出軌閨蜜轉賬2.8萬,法院判贈與行為無效

2023-05-18 09:43:20 編輯:狄丹霄 來源:
導讀 近日,遼寧省鳳城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不當得利的糾紛案件。李曉(化名)在哺乳期間與丈夫陳翔(化名)頻繁發(fā)生爭吵,此時她的閨蜜王鶯

近日,遼寧省鳳城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不當得利的糾紛案件。李曉(化名)在哺乳期間與丈夫陳翔(化名)頻繁發(fā)生爭吵,此時她的閨蜜王鶯鶯(化名)多次給予陳翔開導和支持,導致兩人的關系逐漸變得密切,最終發(fā)生了不正當關系。當李曉得到這一消息后,她與丈夫協議離婚,并發(fā)現丈夫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曾向閨蜜轉賬2.8萬余元。因此,她向法院請求判令王鶯鶯返還不當得利,并賠償利息損失。

而陳翔則聲稱他與王鶯鶯在理療店內發(fā)生了不正當關系,并隨后王鶯鶯以各種理由向他索要錢物。在王鶯鶯的逼迫下,他與李曉辦理了離婚手續(xù),并向法庭提交了與王鶯鶯之間的所有轉賬記錄作為證據。

經審理,法院認為,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陳翔未基于正當理由,陸續(xù)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給王鶯鶯,這屬于無權處分,其贈與行為應被視為無效。最終法院判決王鶯鶯應向李曉支付23842.5元作為返還不當得利的賠償金額。

這起案件引發(fā)了人們對婚姻關系和財產權益的關注。法院的判決體現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保護和對不當得利的追責原則?;橐鲫P系中的不忠行為對于家庭的穩(wěn)定和幸福造成了極大的傷害,對于涉及財產轉移的情況,法院必須依法維護被侵權方的權益。

這一案件也提醒著我們,在婚姻關系中,夫妻雙方應相互忠誠、尊重和守信,共同維護婚姻的穩(wěn)定和幸福。同時,對于涉及財產的轉移,應該遵循法律規(guī)定,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進行處理,避免出現不當得利的情況。法院的判決為我們樹立了明確的法律底線,有助于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婚姻家庭的和諧穩(wěn)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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